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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节选)

 

衢州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节选)

一、培养一批学术学科带头人。围绕学术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创新人才。对以下所列项,当地财政分别给予: (1)入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每人一次性40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12万元人才津贴;(2)入选国家人才培养工程(指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或相同档次的其他人才培养工程)或获得国家重要人才奖项(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相同档次的其他奖项)的,每人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6万元人才津贴;(3)获得省级重要人才奖项(指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同档次的其他奖项)的,每人一次性5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4万元人才津贴;(4)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每人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5)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6)入选市“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人员,五年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5万元、2.5万元、1万元人才津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按相应层次给予一次性奖励;(7)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每人次补助1万元。

二、培养一批名医专家。完善卫技人才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医疗学科和名医(专家)队伍建设。对省名中医、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当地财政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对市名医(专家)、名中医,当地财政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三、引进绿色产业领域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做大做强,广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创新人才来衢攻关科技难题、转化科技成果。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对象,当地财政分别给予:(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为期五年每人每年6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每年发放12万元人才津贴;(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其他国家级专家为期五年每人每年4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60万元,每年发放6万元人才津贴;(3)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专家为期五年每人每年3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45万元,每年发放4万元人才津贴。

四、引进民生事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着力引进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符合本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当地财政给予相应奖励。对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省级名校长名师、名医专家、文化名家,当地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30万元安家补助,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

五、引进高职称、高学历、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高职称、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满编的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先进后出”方式解决编制问题。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对象,当地财政分别给予:(1)55岁及以下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45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2)55岁及以下的紧缺急需高级技师、45岁及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岁及以下的“211”或“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

上述引进对象为海外人员或留学归国人员的,需经有关部门认定,并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节选自2012年《衢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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